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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蓬江教〔202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就我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蓬江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荷塘镇辖区的学校由荷塘中心学校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按招生地段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禁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的方式招生。

  (三)“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争逐年提高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发展,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镇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我镇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四)信息公开原则

  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建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地段等相关信息,通过“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网、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长、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 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读条件(见附件1)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杜阮镇、棠下镇、潮连街、环市街、白沙街、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荷塘镇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9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①户籍属学区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②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父母购房条件,由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2.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读条件之一(见附件1.《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可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满足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安排的基础上,将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相对就近统筹入学,安排顺序为先购房生再到租住生。不服从学位安排的,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镇不另作安排。

  (三)符合“二孩同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与一孩子同校:

  1.申请“二孩同校”的适龄儿童(简称“二孩”)符合我镇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2.与适龄儿童同一父母的哥哥或姐姐(简称“一孩”)2025年9月还在荷塘镇公办小学就读,具有荷塘镇公办小学学籍;

  3.一孩与二孩的入学条件和报名信息(包括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等)完全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时可以提交“二孩同校”申请。经审核符合“二孩同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将根据一孩所在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二孩入学,一孩的学位不作调整。报名时未提交“二孩同校”申请、经审核不符合“二孩同校”条件或者一孩所在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二孩的学位安排不作调整。(家长只能申请将二孩调整到一孩所在的学校入学,不能申请将一孩调整到二孩所在学校。)不服从学位安排的,本镇不另作安排。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2.报名办法

  本镇户籍和符合入读条件的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的家长自行在网上报名(见附件3)。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指引,如实填报基本信息。

  适龄儿童报名办法如下:

  ①需在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反馈一致的确认为报名有效,家长不需到现场审核。

  ②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网上后台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需要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中心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一是由中心学校进行户口、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二是按学校招生计划,先录取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再录取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计划完成即停止录取。

  注: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

  2.录取通知。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录取通知为准。将于2025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被录取的新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在荷塘镇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荷塘镇户籍和非荷塘镇户籍的学生。

  2.在荷塘镇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荷塘镇户籍的学生。

  3.在荷塘镇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符合附件1(序号1—6及9)项中条件之一的非荷塘镇户籍的学生。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在荷塘镇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包括荷塘镇户籍和非塘镇户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

  报名方式:在所读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在荷塘镇外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包括荷塘镇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塘镇户籍的学生)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报名方式:家长自行在网上报名(见附件3)。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指引,如实填报基本信息。

  注: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报相关部门核准。

  )学位安排及新生录取

  荷塘中心学校按属地管理、就近入学、“两为主”及信息公开原则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严格落实“先户籍生,后非户籍生;先购房生,后租住生”的顺序安排学位。若学校按照“人户一致”安排和安排政策性照顾生后仍有剩余学位,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学生。若学生已被非荷塘镇初中学校录取的,本镇不再作安排。录取通知将于2025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由本镇原毕业小学通知家长,被录取的新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号)、《关于印发江门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5年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蓬江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蓬江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2024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F.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其他县(市、区),父(母)在蓬江区2024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本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父(母)在蓬江区有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蓬江区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G.在蓬江区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江门市各市(区)符合上述ABCDG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要求,通过蓬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学生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

  特殊学生的入学

  为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可安排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在江门市中小学生招生平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模块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如需咨询可联系蓬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8256278,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紫坭路26号)或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3523713,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21号)。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到八周岁以后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荷塘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生的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辖区内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荷塘镇内居住和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荷塘镇居住和服务且近两年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为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指上一年度(2024年)荷塘镇纳税前20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镇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的子女],可作为政策性照顾生,适当照顾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而且已经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将相关佐证材料和申请资料递交到荷塘中心学校,办理政策性照顾生申请手续。

  七、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单位

  地 址

  咨询电话

  

  荷塘中心学校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园丁街教师楼1-116号

  0750-3738151

  0750-3738035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

  1.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2.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3.荷塘镇小学一年级、小升初报名端口和报名流程图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中心学校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对象

  核查证件(原件)

  提交资料

  备注

  1

  在荷塘镇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⑵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⑶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⑷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2

  在荷塘镇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⑶人才证书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如“绿卡”)

  ⑷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

  3

  在荷塘镇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⑵在职消 防人员证明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⑶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⑷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4

  父(母)在荷塘镇购房的适龄儿童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父(母)在荷塘镇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⑶购房资料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5

  父(母)户籍在荷塘镇的适龄儿童

  ⑴户口簿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⑶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6

  在荷塘镇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⑴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⑵监护人资料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荷塘镇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资料和在荷塘镇居住的居住证。

  7

  江门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荷塘镇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⑶居住证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荷塘镇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4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到2025年2月28日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⑷社保缴费清单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荷塘镇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2021年起,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居民在蓬江区居住证明只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⑶社保缴费清单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

  ⑷居住证明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4年9月1日,且到2025年2月28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荷塘镇有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荷塘镇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8

  荷塘镇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适用于小升初报名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⑶社保缴费清单

  非荷塘户籍生需提供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荷塘镇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至少从2024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证明。

  ⑷居住证明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荷塘镇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4年9月1日,且到2025年3月31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荷塘镇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荷塘镇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其它非荷塘户籍生提供父或母荷塘镇居住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4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5年3月31日时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或者父(母)在荷塘镇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9

  父(母) 在荷塘镇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适用于初中新生报名入学要求。2021年起,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居民在蓬江区居住证明只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⑵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

  江门市以外: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荷塘镇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荷塘镇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2年9月1日,且到2025年3月31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荷塘镇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荷塘镇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⑷社保缴费清单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荷塘镇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三年(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说明:

  1.不接受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

  2.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与网上后台信息不一致适龄儿童,家长请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现场提交资料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园丁街教师楼1-116号,咨询电话:0750—3738151)。

  4.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5.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6.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杜阮镇、棠下镇、潮连街、环市街、白沙街、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荷塘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7.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及本人的《出生证》。

  8.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镇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镇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附件2:

  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提供的资料

  (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出生证、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印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园丁街教师楼1-116号现场进行报名。②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必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③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附件3:

  报名网址:2025年蓬江区荷塘镇公、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平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ht.html?studenttype=1

  报名网址:2025年蓬江区荷塘镇公、民学校小升初招生服务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ht.html?student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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